三穗县关于疫情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和客运车辆落实防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和客运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乘客在乘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客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和有发热等临床症状的乘客禁止乘坐。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
二、汽车客运站和县城临时发车点要严格落实发班客运车辆的防疫消杀工作,凡未按要求消杀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发班离站。
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应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司乘人员的安排,有序乘车,做好个人防护。
四、客运站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请广大乘客按疫情管控要求进站自觉戴口罩、检测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1米线距离排队购票。拒不配合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时间。
请广大干部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服从、配合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乘客,一律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了您的健康和出行安全,请自觉佩戴口罩,加强自我保护,遵循各项防控措施。
三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